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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各试点医院确定一名试点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回执(附件4)于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局。

  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人: 冯琴22121560

  电子邮箱:shwsjyzc@sina.com

  市卫生局信息中心联系人:曹剑峰 22121893

  电子邮箱:caojianfeng@smhb.gov.cn

  附件:1、卫生部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略)

  2、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名单

  3、上海市电子病历功能规范调查表(略)

  4、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医院联络员回执(略)

  5、卫生部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略)

  附件2
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名单

  一、 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建光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瞿介明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沈远东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肖泽萍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高解春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员:

  张炜 上海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处长

  瞿刚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林初 上海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晏波 上海市卫生局医疗服务监管处处长

  李善国 上海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处处长

  刘红炜 上海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处长

  贾杨 上海市卫生局中医监管处副处长

  谢桦 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贾杨 上海市卫生局中医监管处副处长

  谢桦 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张炜(兼)

  副主任: 朱勤忠

  二、 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专家工作组

  组长: 范启勇 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组员: 张平 长宁区卫生局局长

  许速 闵行区卫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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