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试点医院确定一名试点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回执(附件4)于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局。
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人: 冯琴22121560
电子邮箱:shwsjyzc@sina.com
市卫生局信息中心联系人:曹剑峰 22121893
电子邮箱:caojianfeng@smhb.gov.cn
附件:1、
卫生部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略)
2、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名单
3、上海市电子病历功能规范调查表(略)
4、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医院联络员回执(略)
5、卫生部关于印发《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略)
附件2
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名单
一、 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建光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瞿介明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沈远东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肖泽萍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高解春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员:
张炜 上海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处长
瞿刚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林初 上海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晏波 上海市卫生局医疗服务监管处处长
李善国 上海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处处长
刘红炜 上海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处长
贾杨 上海市卫生局中医监管处副处长
谢桦 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贾杨 上海市卫生局中医监管处副处长
谢桦 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张炜(兼)
副主任: 朱勤忠
二、 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专家工作组
组长: 范启勇 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组员: 张平 长宁区卫生局局长
许速 闵行区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