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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福建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


  五、建立工作机制

  项目依托原有“福建三农服务网”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增加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省数字办、省农业厅牵头,省农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气象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挂靠在省农业厅。

  “福建三农服务网”总体工作由省数字办负责指导和协调、省农业厅具体组织实施,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中国电信福建公司负责项目承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对共建的13家网站进行适应性改造,确定省级公共栏目和特色信息栏目,提供公用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相应的数据,确定项目建设及制度建设方案。

  各市、县(区)应参照“福建三农服务网”联席会议制度和项目推进机制,成立农村信息化工作协调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涉农部门和乡镇参加,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各试点县要负责制定本级三农服务网站、地方特色数据库、应用系统开发和所辖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并负责协调和配合本级电信公司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六、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福建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作为近期推进农村信息化工作的主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农村信息化工作协调机构,落实责任,在资源整合、经费投入、服务场所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二)加大投入。试点项目的省级平台和乡镇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资金主要由中国电信福建公司负责。省农业厅将积极争取经费,对省直13家网站适应性改造、市县网站、公用数据库、系统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市县也要积极争取财政等多渠道的经费投入,在信息资源整合、设施配备、业务培训、乡镇村信息服务站点运营维护和农村信息员补助等方面投入资金。

  (三)示范推广。各地在推进试点项目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扶持政策,试点项目完成后,要及时认真总结经验,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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