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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出访斯里兰卡经贸代表团有关事宜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出访斯里兰卡经贸代表团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云商产【2010】9号”《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赴斯里兰卡举办商贸投资洽谈会及市场考察的紧急通知》及各单位、企业报名情况,现将由我厅牵头组织的随省领导出访斯里兰卡等国经贸代表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访时间变更

  根据省外办先遣小组与斯方商谈后报省政府确定,我省代表团出访斯里兰卡时间将做调整,推迟到八月下旬出访,并定于九月一日在斯里兰卡科伦坡举办中国云南-斯里兰卡经贸投资对口洽谈会。经贸团拟访问国家为斯里兰卡、马尔代夫,计划出访时间为八天。请各报名参团人员调整相应工作时间安排。

  二、资料准备

  1、出访邀请函由我厅联系斯里兰卡有关部门或商会提供;按斯方机构的要求,请各部门、企业按本通知附件1表格重新完善参团资料(务必提供英文翻译),以便斯方有针对性的邀请该国企业参加洽谈,并请于7月16日前将电子版本发送至 lankayn@gmail.com (本通知及附件表格电子版本可上我厅网站 www.bofcom.gov.cn “公告通知”栏进行查阅下载)。

  2、除以上表格外,请各企业充分准备相关宣传、交流材料(中、英文),并自行带至活动地点参加洽谈。

  三、手续办理

  1、请按规定持因公护照、使用财政经费出访的省级各单位、各企业人员,在各单位办妥内部审批手续及填妥相关财政经费申请表格、出国人员审批表格等,于7月20日前汇总至我厅。

  联系人:

  财政经费申请:周汝瑜(规财处),电话:3168926,传真:3135064;

  外办签证材料:曾光艳(外事处),电话:3210071,传真:3149575。

  2、请各州市单位持因公护照出访人员自行在本地办理出访手续及经费审批,并及时将情况反馈我厅相关联系处室。

  3、请持因私护照出访的各企业人员,按本通知附件2资料要求进行准备,无因私护照或因私护照有效期不足要求者请速至公安部门申请护照或办理延期,并与7月20日前将情况反馈我厅相关联系处室。

  四、出访人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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