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并参考项目的抽查情况,西安地区外企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技术人员流动较大,技术骨干不到位。少数外企驻西安地区分支内部管理薄弱,人员配备不到位,技术骨干和项目备案申报时相差较大;部分企业仅派遣少量人员常驻我市成立分支机构,总院方面只收取管理费,却疏于管理,或根本无实质性管理,致使这些分支机构管理混乱、专业技术人员不到位现象较为普遍,造成高资质、低水平的结果。
(二)有些分支机构的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中间层次的人员偏少,且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变动也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少数技术人员同时服务于两家企业。主要是一些原为本地企业的在职技术人员挂靠在外企,或由于外企办理单项备案手续需要,转入外企服务,但仍未与原企业脱离关系,同时服务于两家企业。这种情况不仅扰乱了我市勘察设计技术人员管理秩序,而且其设计质量也难于保证,与其总院、总公司应有的设计质量名不符实。
(三)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不严格,无健全的质保体系,勘察设计成果质量不高,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较多。一些企业三级校审制度不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不严格,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检查中发现有些企业设计文件无校审人员,或由非专业人员校审设计文件以及由低职位技术人员审核高职位技术人员的设计文件,甚至设计文件中未见资质申报中的技术骨干参与、注册执业人员只盖章未签字;存档的底图未加盖出图专用章和注册执业印章等,无法确认设计文件有效性。这也是一些企业违反一般性条文较多、勘察设计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业务建设和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有些企业不注重业务建设,不注重勘察设计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新标准、新规范的学习与掌握,造成勘察设计人员对国家、省有关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不了解、不熟悉,在工程设计中仍使用已作废的旧标准、旧图集。尤其是首次进入我市的企业,不熟悉、不了解地方标准,致使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质量不高。检查中还发现大多数企业未严格按照勘察文件的前置性审查要求,仍使用未经过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作为设计依据。
(五)备案及后期跟踪服务不到位。部分外企办理单项备案手续滞后,往往是勘察报告或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才迟迟办理或个别的甚至不予办理,直接影响到建设单位办理后续建审手续;少数企业在技术交底、图纸变更、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以及配合竣工验收等后期跟踪服务方面不到位,不能满足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
(六)合同签订、变更设计以及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外企收费较低,在签订合同时甚至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接业务;变更设计加盖的是分支机构的印章,存档文件总院与分支机构公章混用;有些企业的存档文件不齐全,个别企业甚至无法提供整套的存档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