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粮检函〔2011〕16号)
各市、县粮食局:
现将《2011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2011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11年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为中心任务,认真执行《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各项粮食流通政策,坚持严格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统一、严格监管与服务大局相统一,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为我省粮食流通产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提升发展效益创造良好的环境。
主要目标: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充实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为执法提供基本保障;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强化层级监督,健全考评机制,推进执法工作扎实开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保障作用;有效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切实推动执法规范化;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实效。为实现上述目标,要着力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管,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始终不放松政策性粮食库存监管,确保各类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跟踪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规操作损害国家、经营者利益的行为。市、县局要开展地方粮食储备、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粮食专项监督检查。
二、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市、县局要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开展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粮食经营者保持必要库存量检查;开展粮油仓储设施检查和粮食企业执行粮食质量管理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在成品粮供应、粮食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专项检查。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并严格执行日常监管制度,推进监管工作常态化。加大粮食市场巡查力度,完善日常巡查记录,及时掌握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动态。建立粮食企业“监管户口”,打造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执法流程电子化、网络化管理。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执法效率。评选诚信粮食企业并向社会公告,发挥示范作用,促进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综合监管体系。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
四、严肃查办涉粮案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关注网络等媒体舆情,及时依法严肃查办各类涉粮案件。重点查处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拖延政策性粮食出库、擅自动用库存、搞“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选择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适时通报查处情况,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严格落实案件办理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树立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