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季节是学校组织开展户外活动的高峰期,也是校舍倒塌、中小学生溺水、交通安全事故和山洪、泥石流、台风、雷击等自然灾害多发期,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加强对各类大型集体活动的监管和组织,加强对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监控,有效减少和避免中小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还要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及饮水卫生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三、完善中小学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营造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良好环境
中小学安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综合治理。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安监、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依据《
义务教育法》和《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安全形势,共同部署开展中小学安全工作,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帮助学校制订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安全管理责任制。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学校工作奖惩制度,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督导。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坚决取缔 “黑出租”、“黑校车”、“黑网吧”。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做好对校车的保养、检查,坚决不租用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载。要完善交通标志及各类安全设施,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要大力推广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的“警教共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活动,建立“党委政府推动,公安、教育互动,学校、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的经验。推广公安机关在辖区内中小学设立校园警务室,配合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在重点时间、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的做法。
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将安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特别要注重紧急疏散演练。要加强与家长、社区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中小学生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