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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三要通过实践演练开展安全教育。每一所学校都要制订完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进行演练,使学生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自救自护技能,养成良好安全行为习惯,主动遵守各项安全行为规范。要让学生明白,学生时代多掌握一点安全知识,人生道路就多一份安全保障。平时多参加一次安全演练,危难时刻就多一份生的希望。

  四要通过日常生活加强安全教育。在学生上下课、出操等上下楼梯活动中,尤其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在关键位置巡查引导,避免学生拥挤,做到“有序上下楼,文明伴我行”。

  五要利用多种资源加强安全教育。近年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向各地提供了中小学安全工作手册、专题片、光盘、图书、挂图等教育资源,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进行安全教育,并让学生受益。各种社会安全教育资源和校外活动场所都要成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基地。

  2.采取更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有效措施,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加强人防。教育部门要申请专项经费或在公用经费中列支资金,为学校配备必要的保安人员。学校要加强门卫工作,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校门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在明确学生到校时间的前提下,值班教师要及早到位,让学生随到随进。要切实落实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销假制度,不得将晚离校的学生交给无关人员。农村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

  二是加强物防。在学校建设中,要特别突出校舍安全性能。学校要完善上下楼通道、楼梯、照明设备设施;依据规定在教室、食堂、宿舍配齐必要消防设施设备。在楼梯显著位置安装上楼、下楼或紧急疏散指示牌;并要建立设施检查检修制度。要主动与家长、社区、村镇联系,在学生上下学必经区域等容易出现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识。

  三是加强技防。要善于发挥技术设施在威慑不法分子犯罪、保障广大师生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方面的作用。积极争取条件,在学校门口和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施,防患于未然。

  3.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行动。各地教育部门要迅速行动,集中开展一次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学校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情况,学校是否与公安机关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学校门卫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安全教育是否有效开展。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周边环境复杂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全面排查过程中,各地要针对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边排查,边整治。因各种原因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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