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独立学院新增设专业须经所属本科院校同意后,向我厅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时间
1.本科高校及独立学院:2010年6月24日;
2.高职院校:2010年6月29日。
请各校严格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 学校正式文件
2.《2010/201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及专业方向汇总表》(附件1)、《2010/201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2)的纸介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3.本科高校及独立学院新增本科专业,统一填报教育部《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3)(目录内专业,提交申请表一式六份;目录外专业和教育部控制专业,提交申请表一式十一份),申请增设专业方向,填报教育部《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
3.高职院校增设高职专业,统一填报《辽宁省高职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一式六份,申报目录外专业,除填报申请表外,还需填写该专业的专业简介(500字)。
4.申报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校填报教育部《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请注明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一式六份。
5.所有申报附件请登录辽宁教育网(http://www.lnen.cn)从公告栏中《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201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新增专业的通知》中下载。
四、新增专业评审程序
1.省教育厅组织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按专业大类成立专家组,由各专家组对学校申报的专业进行现场评审。
2.对答辩中有异议的专业,我厅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3.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后,报厅长办公会通过。
4.省教育厅上报教育部审批和备案(审核)。
五、其他
今年专业答辩拟于2010年7月2~6日进行,每个专业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安排将登载在辽宁教育网(http://www.lnen.cn)公告栏中,请各有关院校及时上网查询。
联系人:孙杨、柳秋佳,联系电话:024-86896698/86893965。
附件:
1.2010/201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及专业方向汇总表(本科、高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