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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2010年南宁·东南亚国际旅游美食节停车场车辆临时停车收费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2010年南宁·东南亚国际旅游美食节停车场车辆临时停车收费的批复
(南价格〔2010〕59号)


广西万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2010南宁·东南亚国际旅游美食节临时停车收费的报告》收悉。经2010南宁·东南亚国际旅游美食节组委会认定,由你公司在美食节举办地点-南宁邕州老街指定停车区域提供停车保管服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桂价经字〔1999〕43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2010南宁·东南亚国际旅游美食节举办期间收取车辆保管服务费,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汽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按下表执行。

          时段

标准

临时元/辆·次

小型汽车

3.00

大型汽车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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