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批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和示范办事大厅的通报
(浙政发〔2011〕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推进源头治理、规范行政权力、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第二批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活动,努力打造“便民、高效、廉洁、公开、规范”的政府服务平台,有力推进了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根据第二批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评选办法,在各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组织考评,省政府决定对嘉兴市行政服务中心等27个“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及省人力社保厅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等4个“示范办事大厅”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扎实工作,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要学习借鉴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做法和经验,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强化服务为重点,改进行政许可运作模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附件:第二批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和示范办事大厅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第二批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和示范办事大厅名单
一、示范行政服务中心
嘉兴市行政服务中心
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杭州市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
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临安市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市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
温州市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
平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湖州市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
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
嘉兴市秀洲区行政服务中心
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
诸暨市行政服务中心
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
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
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
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岱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
三门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