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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1年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2011修订)

  及时报送率得分=(数据及时报送次数/应报次数)*100
  系统得分=(样本数量得分+及时报送得分)×15%
  监测系统总分=生活必需品系统得分+重要生产资料系统得分+重点流通企业系统得分+农村市场监测系统得分+应急商品数据库系统得分
  二、市场运行分析报告项目(100分,占综合考评50%)
  1、商务预报(50分)
  每月在地方商务预报信息平台发布信息40条以上,其中原创信息不少于10条,得40分,每少1条扣0.5分,原创信息少1条扣1分;商务部采用信息达5条及以上得10分,每少1条扣2分。部里采用信息超过5条的每条加0.5分(超过20条及以上的计10分),省厅采用信息每条加0.3分(35条及以上的计10分)。通过1种媒体发布商务预报信息的,计2分,通过3种以上媒体发布商务预报信息的,计5分。一个县级商务部门开通商务预报平台的加2分,三个以上县级商务部门开通的计5分。
  2、市场运行分析(50分)
  每月对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的得10分,每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的得15分,每月对生产资料市场(2次以上)、百县农村市场(3次以上)运行情况分析的得25分。
  三、加分项目
  1、市场调研报告
  每及时报送1篇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强、分析深入且是原创的调研报告加2分(所有调研报告均将发布在安徽省商务预报市场调查专栏)。
  2、黄金周(小长假)市场运行报告
  每个节假日及时报送节前市场供应准备情况及节日期间市场运行综合分析报告加4分,迟报相应扣分,不报扣4分。
  3、信息泵及日报监测
  (1)安装信息泵的重点流通企业信息报送率达100%的,加8分,达不到的按比例适当加分;
  (2)商务部及我厅在特定时期启动的日报报送率达100%的,加8分。
  4、专项调查
  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组织代表性强的企业或有关专家在商务部专项调查系统对300种生产资料和600种消费品市场供求状况进行排队分析,并连续报送的每个企业或个人加0.5分,计入各市年度总考评中。如组织非业内人士或没有代表性的企业报送专项调查信息的,每组织一个扣1分。
  5、其他
  (1)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及时报告并报送信息的,每条加1分。异常波动信息以发到我处指定邮箱(qimf@ahbofcom.gov.cn或wangzq@ahbofcom.gov.cn)为准,不及时报告且不报信息的,取消年度评优和相关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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