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近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农字〔2011〕26号)
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省出现连续的低温天气,是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高发时期,同时正值春节临近,各种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频繁,为加强近期防疫检疫监督监管工作,确保全省无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巩固我省无疫区建设成果,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将近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突出重点
各有关单位要把漏免和补栏畜禽补免工作、加强养殖场(户)、养殖密集区临床监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一是要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达到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要求。二是要加强种畜禽场、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点)以及候鸟栖息地周边畜禽的监测,一旦发现不明原因畜禽群体发病或死亡,要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查核实,并按规定程序报告。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消毒灭源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春节前要组织和督促辖区内养殖场(户)、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以及贩运等流通环节开展全面的消毒灭源工作,对于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关键部位要加大消毒频次,提高消毒工作实效。四是要加强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严禁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环节。五是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上市,对逃避和拒绝检疫以及贩卖病死动物和病害肉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和打击。
二、安排专人,加强值守
各市县要按照《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确保疫情报告网络通畅,人员到位。节日期间,市县以上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安排专人全日制值守,并通过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疫情报告电话,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疫情必须立即报告,严禁瞒报、漏报、缓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要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严封锁,不留漏洞;严扑杀,不留尾巴;严销毁,不留后患;严消毒,不留死角;严免疫,不留空白,坚决果断控制和扑灭疫情,不让疫情扩散蔓延,特别要防止人畜共患病感染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