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进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提升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1.以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全面推进第二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启动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通过重点专业建设的机制创新,实现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提升上海高职高专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完成第一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对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示范性高职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3.推进完成验收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向专业特色鲜明、具备国际影响的高等职业院校发展。发挥国家示范院校优势,吸引海外学生来华学习,力争使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长学制学习学生明显增加、到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培训交流的海外警务人员不断增长。
4.围绕上海支柱产业,启动上海特色高职院校建设工程(市级示范高职建设工程)。
(二)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探索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
5.启动《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项目工作。优化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探索建立学校主体、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增强上海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活力。
6.推动《创新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项目全面开展。探索市区两级政府、国盛集团、创意产业(行业)共建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的办学模式,以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为核心、以服务上海文化创意产业为突破口,探索高职院校与企业发展的合作共赢。
(三)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计划,逐步优化上海高职高专院校专业结构
7.继续实施高等教育“085”工程,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高职高专院校全部完成重点专业建设路线图,重点在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技术服务(或社会服务)四方面推进项目建设。
8.举行第一届“上海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学比武”,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四)继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提升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水平
9.继续开展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行业组织继续推进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工学交替、定向培养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将高职专业教学与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完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