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继续推进行业企业所属中职校校舍安全达标建设工程。在全面完成行业(企业)所办的中职校校舍质量安全检查和抗震检测鉴定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市行业(企业)办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指导学校实施加固改造或重建工作,提高中职校综合防灾能力。研究制定中职校校舍安全质量维护修缮管理办法。
(二)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5.制定颁布《上海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上海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指导思想、发展主线和主要任务,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新体系。分阶段完成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上海试点任务。启动一批职业教育重点建设工程。
6.落实西藏、新疆内地中职班办班任务。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统一部署,完成西藏、新疆内地中职班的布点和开班工作,继续承担中职校对口支援任务,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联合招生、异地合作办学等工作。鼓励支持东西部合作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校长、教师和管理人员合作交流。完善和扩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7.积极开展多模式职业教育与培训。以就业和行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鼓励全日制中职校开展成人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积极利用开放实训中心的资源优势,开展面向普通中学并适合学生特点、普职渗透的劳技教育。做好中等职业教育成人中专招生工作。
8.扩大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完善中高职教育贯通招生办法。在2010年7所职业院校试点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基础上,优化试点方案,进一步完善中高职教育衔接的人才培养机制,逐步探索和推进学历证书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融通,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的就业优势。继续以职教集团为主要平台,研究制订2011年扩大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的工作方案,确定一批新试点的职业院校和专业。
(三)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
9.进一步推进学校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工作。引导学校以专业建设为核心,修改完善并积极实施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优化方案,科学合理地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着力创建专业教学特色。启动新一批专业教学标准研制工作。
10.建立一批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项目。总结专业改革经验和成果,设立一批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就业质量高、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突出的重点建设专业项目。在此基础上,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学校,分批创建精品特色专业,支持和建设一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新专业,进一步提升上海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水平和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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