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公共停车场,加强居住小区停车场建设,启动建设停车引导系统,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结合城市道路新建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管网建设和城市道路及景观照明节能改造。加强城市排水设施清淤、完善和改造,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按照“先地上后地下”的原则,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集中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加强城市地下管网竣工备案和数据管理,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网数据库。认真贯彻落实《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大力推广应用LED等节能灯具,强化城市道路及景观照明节能管理,积极发展绿色低碳照明。
二、大力推进园林绿化,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以宣贯《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为抓手,启动创建园林城市(县城)五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四大工程”建设:
大力推进“公园绿地工程”建设。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特色鲜明、宜憩宜游的原则,新建一批城市综合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滨湖、滨江、滨河休闲公园及社区公园,加强公园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全省人均公园绿地水平。
大力推进“老城区增绿工程”建设。通过实施见缝插绿、破硬植绿、拆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绿钉子”工程,解决老城区绿量不足和老百姓无荫可避、无园可憩的问题。2011年全省新增街头小游园、小绿地500个,努力实现老百姓出行500米见绿和每个城市新建10000平米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的目标。
大力推进“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建设。结合中心城区道路升级改造,选择合适树种、树形,着力加强对已建道路和交通节点的绿化升级改造,大力推行行道树单排及叠层种植,逐步消灭“无树路”。并将块状绿地、点状绿地通过植物、景观、设施配置,进行有机串联,实现每个设市城市建设一条宽度不小于8米的林荫道路。
大力推进“林荫停车场工程”建设。研究制订林荫停车场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加强对露天停车场绿化建设。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植物,通过破硬造绿、见缝插绿,合理配置、补植高大庇荫乔木,加强对居住小区、商场、宾馆、广场等现有停车场绿化改造,不断改善停车场的生态环境和景观效果,年底前全省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力争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