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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1年政风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市政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持续推进“政风建设年”各项工作的同时,与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一道,对开展政风建设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组织召开“政风建设年”总结表彰大会,对工作成效明显、成果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开展“政风建设年”实践中获得的成功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并予以制度化,为建立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证。

  六、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政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政风建设年”工作,摆上日程,精心筹划、抓紧抓实,确保“政风建设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能力,增强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能力,增强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的能力。要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树立正确导向,弘扬正风,鞭笞歪风,形成全市上下关注、支持、参与政风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市政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科学设定政风建设年考核指标,将政风建设年考核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并重原则,在整治政风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政风建设成果。

  附件1:
政风建设年重点监测部门窗口和关键部位名单

  一、重点监测部门(23个)

  市发改委
  市城乡建设委
  市工信委
  市国资委
  市农委
  市城乡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市城管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公安局
  市科技局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市人防办
  市工商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质技监督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重点监测的服务审批窗口(16个)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工作部门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办公室、接待受理窗口、综合代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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