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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1年政风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监测91个重点部位。在全市政府系统全面开展政风建设的基础上,重点监测91个与经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具有审批、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窗口和关键部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跟踪50个重点项目。对50个涉及全市发展战略、投资额度在亿元以上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进行全过程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2)。

  三、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监督、严肃整治”的原则,成立市政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风建设年”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姜 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石嘉兴 市政府秘书长
  徐 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查世纯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成 员:李纪元 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杨洪坡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边洪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继福 市审计局局长
  陶松滨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 起 市纪委常委
  李 兵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

  主 任:李纪元 (兼)
  副主任:王 勇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孙 钊 市纪委效能监察室主任
  关世勋 市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工作人员从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新闻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纠风办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负责全市“政风建设年”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落实、督办检查等工作。具体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政风建设年考核评价标准,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政风建设年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政风建设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建“政风建设年”具体工作机构,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专门负责,可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政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同时接受市政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

  四、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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