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类别
序号
项目内容
具体工作标准
及预期效果
资金来源
及数额
实施进度
主 管
市领导
牵头部门
承办部门
上半年
下半年
部 门
责任人
拓宽社会就业渠道方面
17
安置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9.4万人
通过落实就业工作责任目标,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失业调控,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之内
就业专项资金支付,预计5.5亿元
安置就业4.7万人
总计安置就业9.4万人
姜 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边洪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政府
主要
负责人
实行零就业家庭托底式安置,确保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做好零就业家庭认定工作,加大零就业家庭安置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人、认定一人、安置一人、稳定一人”
所需资金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
加大零就业家庭安置力度,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18
培训残疾人800人,安置残疾人就业550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200人
向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实现残疾人就业一条龙服务
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付288万元
王 莉
市残联
王碧玉
市残联,各区、县(市)政府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方面
19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省、市、区财政
市民政局
赵洪君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20
将城镇居民门诊就医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
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居民待遇水平,减轻个人负担
医保基金
出台政策
组织实施
21
在呼兰区、巴彦县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彻底解决两地区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参保率80%,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100%得到养老金
预计国家拨7000万元,省财政补贴680万元,区县财政补贴450万元
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享受养老金的达到8万人
参保人数达到38万人,享受养老金的达到10万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22
增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档次
增设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5元的缴费档次,满足不同群体的参保问题,扩大医疗保险惠及人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
降低城镇居民中困难人群医保个人负担
低保和重残参保居民在社区和一级医疗机构住院,降低起付线,并相应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落实新版《药品目录》,扩大甲、乙类药品的使用范围
扩大甲乙类药品种类和数量,将临床常用药品的甲乙类进行调整(甲类增加53种,乙类增加257种),进一步提高参保患者医疗待遇,降低个人自付比例
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完成系统调试及出台相关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