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保障
(一)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我省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向产业化发展、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建设等。
(二)增加信贷资金投入。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发挥金融杠杆作用,调整信贷结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自主研发及知识产权产业化等。
(三)加大对实施知识产权成效显著企业的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的项目,列入省科技进步奖。对在国外获得重要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资助。
(四)推动企业加大投入。鼓励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企业知识产权的研发、引进及奖励等。
(五)实施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知识产权收入,税务部门依法在所得税方面实行减免政策,减免资金专项用于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七、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为加强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建立知识产权考核机制。把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作为奖励评审、职称评定以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政府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制度。将获得发明专利、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和省名牌的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四)搭建知识产权融资平台。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业务,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为专利权人搭建无形资产评估、质押、交易平台,提高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加强重大项目决策和运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加强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并购事项、重点引进项目、重点装备进出口、核心技术转让等过程中的知识产权评估和审议工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时予以指导和监督。
(六)建立预警应急机制。围绕产品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的行业和企业,特别是涉外企业,及时发布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报告,支持相关企业制定应对措施,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商标权审议制度,防范商标侵权风险,逐步建立全省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防范机制。近期要重点做好玉米深加工、光电子信息、人参等产业的专利分析及预警工作,加强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和援助工作,控制和减少可能的风险。加强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