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0]5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型吉林建设,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的战略地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出路。必须把知识产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和科技创新的战略重点,抓实抓好。
(一)发展目标。
1.到2015年,全省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对支柱、特色产业的支撑力度不断增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越上一个新台阶。
2.到2020年,把我省打造成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健全、体制机制良好、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水平较高、知识产权工作对富民强省贡献率较大的创新型强省。
(二)重点任务。
1.推动知识产权创造。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和运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2.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进一步促进和完善知识产权转化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的合理转移并实现其经济效益。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依法惩治和遏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及侵权行为。
4.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建设,加强对科技、经济和文化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