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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厦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96%。

  --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95% 以上。

  三、进度计划

  按上述具体目标任务的年度计划(附后),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和监管,规范化管理农贸市场,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四、行动内容

  按照整体部署、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总体要求,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㈠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

  1.重点清理影响我市环境卫生的死角,集中清理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农民工聚居地、公路铁路和海岸沿线的周边环境,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在农村,重点清除各类积存垃圾,疏通沟渠,清理坑塘,搞好室内外卫生和房前屋后硬化美化工作,有效改善村容村貌。(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2.组织开展生态村创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农村环境建设,使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有序。通过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生态文明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组织开展水源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㈡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1.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与垃圾综合处理工作,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水平,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实现城市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

  2.通过新农村建设项目,继续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推动村庄建立清扫保洁机制。(市建设与管理局)

  3.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进一步推进农村垃圾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工作,提高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

  ㈢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力度。强化城市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公厕卫生管理、摊位分区规范设置和消杀除害,减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逐步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有效解决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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