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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11年民生行动计划的通知

  53.从严整治酒后驾车、闯红灯、不按线行驶、违法占道、公交车和出租车随意行车、大型货车超载超限、公路客车超员、机动三轮车在禁行区域行驶、人力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摩托车加装大功率音响和非法飙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涉牌涉证违法、公务车辆特权行驶、随意向车外抛洒物品、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通行等15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4.配备200辆警用摩托车,交通拥堵警力到达时间力争缩短到5分钟以内;对易发生拥堵的重要节点实行定时、定岗执勤;提高路面警力可见度,加强交通管控,提高通行能力。

  55.拓展公交专用道的设置,增设港湾式停靠站并配建监控探头,实行公交优先信号配时方案,整合优化道路交通标志,公交车通行速度力争提高40%。

  56.新建公交候车亭280座,新建集合式公交站牌500个,调整延长公交线路10条,更新公交车辆500台;为全部公交车辆安装取暖设施,提高冬季车内温度。

  57.建设农村公路500公里,维修、改造农村公路桥梁、危桥10座,新开辟农村公路客运线路10条。

  主要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长春供电公司、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文教提升工程

  推进义务教育达标和文体设施建设,提高幼教、特教、职教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8.完成109万平方米校舍安全工程,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完成15万平方米“校舍暖房子”工程;完成33所学校“新三室”建设,为38所学校配备图书和音、体、美、劳设施,年内城区中小学校硬件条件基本达标;增加农村中小学校车补贴和采暖费补贴。

  59.全市中小学5000个空余优质学位全部实行电脑派位,新生起始年级全部实行电脑均衡分班;完善义务教育“大学区”制度,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分49个“大学区”。

  60.制定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计划,每个城区各新建、改扩建1-2所公办幼儿园,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和民营机构兴办幼儿园,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对200所幼儿园的园长和2000名幼儿教师进行免费培训,创建百所优质幼儿园。

  61.新建、续建南关育智学校、德惠聋哑学校等特教学校,市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训练中心办学规模达到300人左右;对有需求的3-6岁听障、视障、智障、孤独症、脑瘫等残疾儿童开展学前教育;增加职业学校特教招生名额;免费培训特教教师500人。

  62.免收1.2万名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学费;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基地达到200个,培训“双师型”教师1000人。

  63.加强数字化学习港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好“963001”--全民学习服务热线作用,网上学习资源达到5000个门类;学习服务站达到50个;改建市少年宫,完善、恢复和新建6个城区的少年宫,建设60个中小学科普教育园地。

  64.严格落实上网实名制,从严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法行为;开展治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流动商贩、无证照小餐饮等专项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65.办好第二届长春图书博览会,为城区低保户、新疆班和羌族班学生、在校贫困大学生、市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群体每户(人)赠送100元购书卡,为市民发放优惠券50万张、赠送健康知识类图书10万册;举办名家讲座等活动50项以上;在书博会场外设置读者综合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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