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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荆州市体育代表团参加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荆州市体育代表团参加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荆政发〔2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于2010年10月在荆门落下帷幕,我市体育代表团共派出1100余名教练员、运动员参加了6大类别、33个大项的比赛。在比赛中,我市体育健儿不负荆州人民重托,奋勇争先,顽强拼搏,取得了优异成绩。青少年类男、女篮球队、体操队和羽毛球队等4个项目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有10支代表队团体总分和奖牌总数进入全省前3名;代表团取得了青少年类团体总分和奖牌总数两个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创造了我市参加省运会比赛历史上的最好成绩,被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授予“精神文明代表团”荣誉称号,取得了竞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荆州争得了极大的荣誉。

  为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推动全市体育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荆州市体育局等3个单位“参加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突出贡献奖”;授予市总工会等21个单位“参加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贡献奖”;授予吴晓峰等8名同志“参加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突出贡献奖”;授予姜桂峰等30名同志“参加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贡献奖”(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团结拼搏,争创一流,为构建和谐荆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
荆州市体育代表团参加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突出贡献奖(单位)3个

  市体育局

  市公安局

  市体校

  二、贡献奖(单位)21个

  市总工会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市教育局

  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民宗局

  荆州区文体局

  沙市区文体局

  洪湖市体育局

  公安县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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