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力度,服务、支持、支撑“构筑大交通、培育大产业、建设大城市”战略的实施。对重点项目、新兴产业,银行业要及时跟进,充分利用金融资本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渗透力、前瞻性和放大作用,激活民间资本,促进企业成长壮大。对“十二五”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金融部门要加大项目衔接力度,并及时做好向上级行营销、申报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审批落地,早日付诸实施。
二、充分发挥市城投公司的平台功能,加快规范化建设
(五)在全面清理平台公司贷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平台贷款的整顿规范工作。重点支持市城投公司按照商业化、市场化的要求,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充实资本,把市城投公司打造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市场化运作主体。
(六)充分发挥市城投公司推动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中小企业、创投建设等四大功能。支持市城投公司完善我市“三都”打造必须具备的招商引资软、硬件环境;围绕地方三大支柱产业,孵化、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围绕节能减排,加快完成企业技术改革,实现产业升级;围绕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完善城市交通、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和网络化建设;围绕民生工程,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
三、坚持创新理念,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产品组合。按照简单、实用、透明的原则,围绕支农支小、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方面,大力开发专业化、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产品,特别是对“三农”、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农业产业链、水面经营权、林权抵押等方面的金融产品,要加大创新力度,服务地方经济。
(八)创新服务模式,完善小企业服务机制建设。在进一步推广小企业“信贷工厂”、“网贷通”、“微贷款”模式,形成品牌和规模效应的基础上,从管理机制、审批流程、业务环节上创新小企业服务模式,逐步提高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适宜、更加高效的金融服务。
(九)创新管理模式,提升信贷管理科学化水平。科学把握信贷节奏,增强信贷投放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切实保证宏观调控政策和国家货币政策取得实效。全面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把贯彻信贷新规作为促进信贷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的重要手段,紧扣信贷业务受理、调查、风险评估、审批、合同订立、发放、支付、贷后管理八大环节,在授信授权、业务流程、贷款支付、绩效考核等重点关键环节狠抓落实。进一步扩大县域银行机构授权授信额度,保证县域银行机构贷款审批权,在对县市支行原有转授权的基础上,对信贷管理能力强,信贷风险控制好、贷款质量好的县域支行,进一步扩大“支农支小”贷款授权额度和范围,提高“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