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蚌政〔20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皖政〔2010〕53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近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新网工程”,着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为农服务取得新成效,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贡献。当前,我市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需要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活跃农村流通、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皖政〔2010〕53号)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蚌埠崛起作出新贡献。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