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及省政府要求,水利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和从俭节约的原则,主要由水资源所在区域的各县(市、区)政府承担,并依据开展水利普查实际所需经费,分年度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按进度拨付。市财政主要负担开展水资源普查所需业务培训、宣传和督导工作经费,并对市本级普查经费实行专户管理、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水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市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成立全市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普查任务,细化普查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普查责任,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围绕各普查阶段的要求,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水利普查的意义、要求和相关法规,提高公众对水利普查的参与意识,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保障质量。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制,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普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强化保障措施。要强化普查保障和协调配合,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配合到位。要加强上下级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内外统筹、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保障水利普查工作正常进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水利普查工作任务。
附件:全市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全市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建亭 副市长
副组长:贾长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英昌 市水利局局长
孟建军 市统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