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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1)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保障其正常运行。确保已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同步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市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分别负责)(2)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探索将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规范合理的补偿办法。(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分别负责)(3)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综合改革,根据中央财政以奖代补的办法,对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奖励补助。
  3.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主要工作目标:(1)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市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分别负责)(2)科学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能进能出的人员聘用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市编办、市人社局、卫生局分别负责)
  4.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主要工作目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市卫生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主要工作目标:建设5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中央及省级投入6650万元,市、县两级投入9550万元;建设4所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央及省级投入325万元,市、县两级投入55万元;建立10所村卫生室,中央及省级投入40万元,市、县两级投入11.2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要确保地方资金足额到位,按期竣工投入使用。(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分别负责)
  2.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主要工作目标:(1)制定农村医疗卫生岗位需求计划,启动实施中等卫生学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积极引导面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的中等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养。(市卫生局、教育局分别负责)(2)启动首批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安排8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市人社局、卫生局、发改委分别负责)(3)巩固和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安排33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开展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市人社局、卫生局分别负责)(4)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积极开展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卫生人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在岗培训工作。(市人社局、卫生局分别负责)(5)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市发改委、人社局分别负责)(6)制定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全科医生职称评定方法。完善全科医生培训大纲和配套教材,研究规范化培训的考核办法。(市卫生局、人社局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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