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德政办发〔201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德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0年是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承前启后、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工作安排》围绕五项重点改革三年目标,提出了2010年度的14项主要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精心组织实施,建立目标责任制,抓好落实。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五项重点改革扎实有序推进,取得明显实效。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德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
2009年4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协调配合,精心实施,五项重点改革有序推进,取得一定进展。为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扎实推进改革,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43号)精神,现提出我市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6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鲁政发〔2009〕90号)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惠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为全面完成三年既定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主要工作目标:(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11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57.5万人,城镇居民54.5万人。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市人社局负责)(2)将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属地参保范围,基本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市人社局负责)(3)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市卫生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