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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南价费函(2008)2号文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南价费函〔2008〕2号文的通知
(南价费〔2010〕141号)


南宁市殡葬管理处:

  鉴于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南价费〔2009〕82号)已明确了“焚烧逝者衣物”的收费,为此,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殡葬管理处焚烧逝者衣物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南价费函〔2008〕2号)在南价费〔2009〕82号文执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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