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希望高中初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10〕142号)
南宁华侨投资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广西希望高中初中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广西希望高中是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2010年7月经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卫教文体局批准增设初中班,根据桂价费〔2010〕20号文件精神,按照补偿办学成本、合理回报的原则,在对学校办学成本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该校初中收费标准及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初中杂费收费标准为1900元/生·学期,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收费标准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二、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仍按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希望高中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南价费〔2008〕50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