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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村庄整治促美好家园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村庄整治促美好家园建设的意见
(建村〔2011〕2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近年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积极推进各地开展村庄整治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有益经验和成效。但从整体上看,我省村庄建设水平不高,特色不鲜明,农村人居环境面貌不容乐观,缺乏成片、连线的示范村庄带动。为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在美好家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开展村庄整治促美好家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美好家园为目标,以村庄规划为引领,以农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培育一批规划有序、风格统一、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美好乡村、清洁乡村。

  二、目标任务

  从今年开始,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为切入点,在全省开展村庄整治促美好家园建设工作,用5年时间,在全省培育1000个左右美丽乡村、清洁乡村,改变我省农村环境面貌,引领和带动全省新农村建设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尊重民意,量力而行。要尊重群众意愿,将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热情引导好、发挥好;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确定农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的标准与时序,确保取得实效。

  2、政府主导,城乡互动。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按照点面结合、城乡互动、区域一体的思路,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项目,捆绑使用涉农资金,积极稳妥地推进连线成片的美好家园建设。

  3、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有序推进农民建房由分散向中心村集中。强化建筑设计,突出建筑风格和乡村特色,提升美好家园的品位。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设美好家园要结合农村自然条件和传统习俗,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与“农家乐”、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相结合,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收,带动农民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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