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三民服务月”活动的基本量化指标:
1、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省、市、县三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万名干部访民情,各地、各部门须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真心实意开展走访活动。
2、各设区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须至少解决和完成10件以上当地人民群众最急需、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和民生任务,并且在实际工作中,须做到有多少问题就努力解决多少问题,不局限于10件这个最低指标。
3、各设区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须排查化解10个以上当地最为突出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并且坚持什么问题突出,优先解决什么问题。
(二)通过开展“三民服务月”活动,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达到以下阶段性重点目标:
1、确保今年5.9万套廉租住房、4982套经济适用住房和8150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完成60%以上;
2、全面完成1344万平方米、15.4万户城市棚户区和86.51万平方米、1.642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改造拆迁任务,完成安置房主体工程60%以上;
3、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1万户的任务;
4、全省城镇化率力争达到45%;
5、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6、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度,全省设区市控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县城控规覆盖率达到60%以上;
7、坚决防止建设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8、遏制信访量上升趋势,防止信访恶性事件发生,确保信访形势稳定。
三、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组织万名干部访民情
1、创新方法访民情。在全系统全面建立四项制度访民情:
一是建立定期下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使“三民服务月”成为解决问题的走访月。今后每年12月为全系统走访月,并且全年每月25日为全系统走访日。坚持长期、一贯的爱民意识,不局限于走访月、走访日走访,做到每日为民、月月为民、年年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走访中组织干部进企业(工地)、进基层、进家庭,采取问卷调查、集体座谈、个别交流、发放便民联系卡等方法访民情。
二是建立民情日记制度。在上门走访、定位接访、重点约访过程中,认真撰写民情日记,把群众的困难、需求、期盼记在心上,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三是建立民情信箱制度。从今年12月1日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机关、办事机构办公场所及官方网站一律设立“民情信箱”,由专人负责管理,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拓展民意诉求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