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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四、加快城镇化进程,增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十二)加快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按照特色明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生态良好的原则,推进现代城镇体系建设。坚持城乡统筹,综合考虑人口、面积、区位和经济实力等因素,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以南阳市为中心,以县城为依托,以中心镇为支撑,以一般乡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点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现代城乡体系。以宁西铁路、焦枝铁路和许南襄、沪陕高速公路等重要通道为依托,构筑以南阳市中心城市为核心,由邓州市、唐河县、社旗县、方城县、南召县、内乡县等周边城镇组成的城市集群,推动邓州市加快向大城市迈进,促进唐河、镇平、新野、方城县发展成为中等城市,支持淅川、西峡县相向联动发展。积极推进特色中心镇建设,突出抓好邓州市穰东镇、淅川县荆紫关镇等中州名镇、历史文化名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等创建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十三)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建设。支持南阳市建设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坚持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强化枢纽地位,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区域发展辐射能力。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白河两岸开发、城市内河水系综合整治,推进城市道路、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和信息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强化产业支撑,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加快中心城区新能源、光电产业集聚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支持建设南阳新区,拓展城区发展空间;支持建设鸭河新能源工区和官庄石油化工工区。力争到“十二五”末,南阳市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3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50万人。

  (十四)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支持南阳市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扶持重点小城镇发展,加速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在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可自愿办理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流转、退出补偿等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长效机制。提高进城农民就业再就业能力,完善进城农民就业扶持体系。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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