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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


  2.大力推进节能工作。

  --加强节能制度创新和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和能耗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和实施长期性节能预警调控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强节能工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运用市场机制,大力推广新型节能产品、材料和技术。科学规划电力工业布局,统筹各类电源及电网规划建设,提高电网输、供电效率。继续做好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加强能源管理与能效分析研究,开发辅助能效监测、能效优化的数据库和仿真系统。

  --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在工业领域,实施重点耗能企业“双千节能行动”,落实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突出抓好冶金、建材、石化、制浆和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在建筑领域,继续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广泛应用,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能管理,逐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交通运输领域,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建设和内河联运,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继续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发挥政府机构在节能中的表率作用。

  3.积极优化能源结构。

  --规模化发展核电。加快推进岭澳核电二期工程(2×100万千瓦)、阳江核电(6×108万千瓦)、台山核电一期工程(2×175万千瓦)建设,确保2010-2011年建成投产岭澳核电二期工程,2017年前建成阳江核电、台山核电一期工程。积极推进陆丰核电、韶关核电、台山核电二期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争取在“十二五”开工建设。有序推进惠来乌屿核电等后续核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大力发展风电。近期重点发展沿海陆上风电,“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省内陆上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的风电开发;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

  --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加快推广光伏发电应用,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在条件较好的大中城市推进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光电建筑一体化工程。在农村及偏远地区逐步推广光伏、风光互补、水光互补发电。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在医院、学校、宾馆、工厂宿舍等城镇集体用户的应用比例,提高农村地区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逐步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工业、农业等生产领域的应用。

  --适度发展生物质能。结合畜禽养殖场、城市污水处理和工业有机废水处理,建设沼气利用工程,合理布局建设一批高环保标准的垃圾发电项目,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型垃圾填埋场建设沼气利用工程和发电装置。在生物质燃料比较丰富的粤西、粤北地区,建设规模适度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加强海洋生物质能的研发利用。在湛江、肇庆建设利用当地木薯、甘蔗等资源为原料的生物燃料乙醇试点项目。在部分具备条件的粤东西北地区村镇建设小型生物质气化发电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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