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水资源质量下降,威胁用水安全。受气候变暖及其引起的海平面上升、降水不均、流域干旱等问题的影响,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咸潮活动越来越频繁、持续时间增加,上溯影响范围越来越大,强度趋于严重。近20年来珠三角地区曾发生过5次严重咸潮,其中3次发生在最近8年,严重影响珠三角地区及港澳用水安全。气候变暖也导致生产和生活用水增加,进一步加剧了全省水资源供需矛盾。
4.农业生产条件改变,产量不稳定性风险增大。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灾害导致我省粮食生产的自然波动从过去的10%增加到20%,极端年景甚至达到30%以上。气候变化使春季物候期提前,如果不采取适应性措施,双季稻(早稻、晚稻)的生育期将缩短,产量将下降。气候变化使农作物病源增加,导致农药、除草剂、化肥施用量增加,农业成本大幅度提高。
5.人居环境改变,影响人类健康。气候变化使城市中心区热岛效应、高温热浪、灰霾等现象加剧。近年来,珠江三角洲城市每年超过35℃的高温日数均在30天以上。近50年来,广州市年灰霾日数以每10年16.4天的速率增加,每逢灰霾天气呼吸道疾病发病率比平时增加15%左右。气候变化还使一些病毒和病原体得以滋生和蔓延,疟疾、登革热等传染性疾病爆发的频率和范围有所加快和扩大。
(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成效。
1.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
--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于2007年成立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0年调整为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黄华华省长任组长,切实加强对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的协调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节能工作问责制,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完善法规和政策措施。“十一五”以来,我省陆续出台了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节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包括《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2005〕83号)、《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07〕66号)、《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粤发〔2008〕7号)等,制定、修订了《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
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500强项目。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成效初显,三次产业比重由2005年6.3∶50.4∶43.3调整为2009年5.1∶49.2∶45.7。2009年,全省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7.2%,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4.3%,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