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省旅游局、环保厅、商务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重点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省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
八、丰富旅游文化内涵
(一)加强旅游开发建设中的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科学知识。(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文化厅、文物局、水利厅、旅游局、林业厅负责)
(二)提高旅游商品的文化创意水平,突出旅游餐饮文化特色。(省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负责)
(三)推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省文化厅、旅游局负责)
(四)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省文化厅、文物局、民政厅、体育局、旅游局负责)
(五)集中力量塑造河南旅游整体形象,提升文化软实力。(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省委外宣办负责)
九、推进节能环保
(一)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
(二)支持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环保厅、旅游局、商务厅负责)
(三)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省旅游局、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文物局、水利厅负责)
十、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
(一)利用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培育我省特色优势旅游产业。推进沿黄古都旅游带、丝绸之路河南段等区域旅游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民委、旅游局负责)
(二)促进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加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省旅游局、公安厅、台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