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1]3号)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涉及多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其他部门要主动配合,合力推进。省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要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报省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
(一)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或单位,下同)
(二)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省旅游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
(三)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省旅游局、商务厅负责)
(四)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省旅游局、编办负责)
(五)支持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省旅游局、编办、民政厅负责)
二、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一)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省旅游局负责)
(二)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省发展改革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