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化肥供应,促进农业生产
继续实行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保障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用气供应,不得对化肥企业拉闸限电。化肥生产企业要按照有关价格政策和规定销售产品。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强协调,保证省外化肥调运畅通。各地要按时间进度要求,切实落实各级化肥淡季储备任务。还没有建立政府化肥淡季储备制度的地方,尤其是粮食主产地,要抓紧建立,并认真完成储备任务。
五、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协调
要大力整顿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落实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规定,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照收购加工棉花的行为。对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违规建设的要予以关停。进一步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搞好运力衔接,提高电煤、成品油库存水平,确保冬春季能源供应。煤电双方要衔接好2011年度电煤供需合同,煤炭行业要加强自律,保持价格稳定。要做好电力迎峰度冬各项工作,加大成品油资源调运和生产力度,保障市场供给。各地要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
六、增加困难群众收入,切实保障基本生活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对享受抚恤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要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研究制定科学的低保对象物价补贴方法,同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按照隶属关系,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各大中专院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民生工程的总体部署,在2011年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水平。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要提前预拨部分资金,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元旦、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
七、加强市场监管,稳定消费价格水平
各地要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政府管理价格项目。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稳定社会预期。强化价格监管,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对经批准的收费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直至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