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做好以社区为基础的防治知识普及和生活行为干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筛查和高危人群干预力度。实施农村市(区)、镇、村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一体化管理模式。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开展脑卒中和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建立规范的心脑血管疾病病例报告工作制度。开展慢性疾病负担、康复效果等综合评估,扎实开展慢性病国家级、省级示范区市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口腔卫生保健”、“心理卫生干预”进校园活动,规范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完成2010年青岛市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白皮书。继续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健康管理和规范化治疗。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口腔疾病防治和干预水平。
五、加强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危害和食品污染物等健康相关因素监测;进一步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全市的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监测网络;加强全市食源性致病菌监测能力建设,提高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预警和处置水平。加强环境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人员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和引进食品安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检测和食源性疾病诊断等专业技术人员,满足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的工作需要。开展医疗机构、托幼机构、洗涤机构等消毒效果监测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污染监测。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点和水源性疾病监测点,预防水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加强监测信息的分析利用,做好健康相关危害因素风险评估和预警。完成重点公共卫生项目2011年度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任务,对农村饮水安全进行综合评价。
六、强化质量管理,规范公共卫生技术服务行为
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规范化质量管理,加强检验检测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开展检测检验新方法和管理知识的培训,组织开展全市疾病控制系统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全面提高技术人员质量管理和检测技术水平。严格遵守实验室认证/认可规定,规范工作程序,按期组织各类服务资质年审和续展工作,确保持续向社会提供公正、科学、准确的技术服务。加强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设,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机构服务行为,继续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分析报告,动态掌握我市职业病危害情况。做好全市放射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加强对医用、工业用等领域的放射设备进行检测和个人剂量监测。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高校在科研、人才培训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