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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物业管理师等资格及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物业管理师等资格及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价收费〔2010〕139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请核定物业管理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上述考试收费标准的相关管理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物业管理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收费标准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每人每科65元;
  (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每人每科60元;
  (三)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均为每人每科65元。
  以上考试收费标准均含上缴国家相关部门考试机构的考务费,以及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和聘请监考人员等与组织考试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督促相关考试机构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前应及时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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