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予市公安消防支队集体记二等功的决定
(九府字〔2010〕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在今年的抗洪救灾工作中,市公安消防支队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不畏艰险,勇挑重担,先后成功参与了“6.19”修水县洪涝灾害救援、“7.14”都昌县洪涝灾害救援和“7.14”湖口县工业园区堤坝管涌封堵,疏散和营救了大批遇险群众。特别是在“6.12”抚河唱凯堤决堤、十万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洪水威胁的关键时刻,市公安消防支队挺身而出,先后组织150余名官兵携带冲锋舟、橡皮艇等救援工具,分三批星夜增援抚州参与抗洪救灾,成功转移营救被困群众2600余人,充分发挥了抗洪尖兵的先锋队作用,为夺取防汛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