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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宜府字〔2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真抓实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在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丰城市人民政府等6个市(县)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县市”,宜春经济开发区等57个单位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欧阳小安等56名同志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进步。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再创一流,为建设和谐平安宜春,实现宜春赶超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宜春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名单

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宜春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名单

  一、先进县(市)
  第一名 丰城市人民政府
  万载县人民政府
  第二名 樟树市人民政府
  第三名 铜鼓县人民政府
  上高县人民政府
  奉新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宜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明月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公路管理局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市旅游局
  市气象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监察局
  市交警支队
  宜春市地方海事局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宜春供电公司
  袁州区西村镇人民政府
  袁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
  袁州区天台镇人民政府
  袁州区灵泉街道办事处
  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
  樟树市公安局
  樟树市交警大队
  樟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铜鼓县公路分局
  铜鼓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铜鼓县花山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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