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好宣传,增强旅游行业守法用法意识
以上几部旅游法规是深化我省旅游产业改革,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市县旅游局(委)要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采取得力措施,做好旅游法规的宣传工作。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杂志、报纸等现代媒体,做好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宣传,使广大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了解这几部法规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掌握有关规定,正确运用法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省旅游行业协会、各旅游企业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旅游法规的宣传工作,营业场所要张贴旅游法规文本,使广大从业人员、旅游者能全面了解旅游法规的内容和精神。
三、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几部旅游法规
几部旅游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填补旅游景区景点管理的空白,解决我省旅行社、导游行业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各市县旅游局(委)要组织力量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一批违反新法规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不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误导、纠缠、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消费以及不遵守新的价格管理规定,旅行社“零负团费”、承包挂靠经营,导游人员欺骗、强迫旅游者消费、转让、出租、出借导游证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影响旅游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执法工作,进行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及宣传活动,使广大旅游行业能够了解法规、自觉遵守法规。各旅游企业要对照旅游法规的要求开展自查,凡是不符合法规规定的,要自觉、认真加以纠正。
四、对照整改,改变不适应新法规的管理制度
各市县旅游局(委)要认真对照新法规规定开展自查,改变不符合新法规规定的管理制度,通过新法规的施行,推动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进行。要对执法程序进行一次梳理,凡是不符合新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坚决予以纠正。省旅游委将把新法规的贯彻实施作为今年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市县旅游局(委)凡是在宣贯工作中表现不力的,要予以追究责任。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打造适应海南旅游业发展需要的旅游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