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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电煤保障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电煤保障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筑府办发〔2011〕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近期,由于受凝冻灾害影响,我省、我市电煤供应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省两会和春节期间生产生活的电力供应。为确保我市电煤供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辖区内有铁路货运站台的区(市、县),特别是息烽、修文、南明、清镇、花溪、乌当要立即成立电煤保障供应工作组,重点对小寨坝、扎佐、牛郎关、湖潮等铁路货运站台加大监控力度,从2011年1月6日开始,每天24小时在铁路货运站台设立联合检查站,对运往铁路货运站台准备外运的运煤车,一律劝其运到我市发电厂,防止煤炭外运。同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要与贵阳发电厂、清镇发电厂联系,主动接收被劝阻的外运煤。

  二、要落实责任制。各区(市、县)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责任,对于电煤保障供应及防止煤炭外运监控工作力度不到位的区(市、县),一经发现有煤炭外运出市,影响我市电煤供应的,市政府将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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