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陕西丹江武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陕政函〔2010〕236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陕西丹凤武关河水生野生动物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商政字〔2009〕28号)收悉。经研究,省政府同意设立陕西丹江武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陕西丹江武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国家Ⅱ级保护动物大鲵、水獭以及省级重点保护鱼类多鳞铲颌鱼、东方薄鳅及其生态环境为主的自然保护区。其建立对保护丹江水源和秦岭南麓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二、陕西丹江武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商洛市丹凤县北部的武关河流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5′30″-110°49′33″,北纬33°37′42″-33°52′18″。保护区总面积9029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2418公顷,缓冲区面积2482公顷,实验区面积4129公顷。
三、请你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技术规范,尽快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完成自然保护区的划界立标和土地确权工作,并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告。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