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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㈥ 申报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以及有关重点项目的,应对申报内容进行查新。

  ㈦ 引导项目资助主要采取引导方式,申请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程序

  ㈠ 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㈡ 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1份(另有规定的除外)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各地市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再由县(区)科技局统一送地级市科技局;省直单位送交本系统主管部门。

  ㈢ 审核推荐。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科技厅、财政厅作汇总推荐,获得推荐的项目将进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其中各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由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省直主管部门直接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至省科技厅、财政厅。书面申报材料于3月14日前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㈣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进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报时间

  本次发布指南涵盖内容,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下午5点,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3月5日,纸质材料交至深圳市科工贸信委科技发展处(市民中心c4048)。

  深圳市科工贸信委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8日下午5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510033

  网站地址:http://www.gdstc.gov.cn

  E-mail:stp@gdstc.gov.cn

  联系人及电话:业务受理窗口,020-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技术咨询,020-8316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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