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3月份,在全市集中开展以全面落实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载体,把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目标细化量化,把工作责任逐项分解,层层落实到位,并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备案工作,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并纳入对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坚持每月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经济发展指标同时考核通报制度,加强对各级年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控。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实施“企业本质安全工程”。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指导意见要求,在高危行业和其它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全面推行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督导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市政府安委会协调各行业制定实施意见,提出刚性要求,分级组织实施。力争年内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基本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深入开展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在认真总结前段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以示范镇(街)、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班组为重点的安全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创建标准,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实行典型引路,引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向纵深发展。年内,有200个单位通过达标验收。
(三)试行分级管理,建立综合施治格局。继续在高危行业生产企业中推行分级管理和规范化创建试点工作,着力从信贷、用电、许可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实行综合施治,以点带面,督导各级各有关行业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有效途径。
(四)健全完善法制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着眼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三个重要文件要求,从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科技兴安、安全投入、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隐患排查治理及打非治违、安全文化建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应急管理和责任追究等重要节点入手,逐项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坚持科技兴安,提升安全生产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