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协作配合,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取得实效
(一)加强协作配合。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政法综治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因履职、履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各级人大、政协和党委、政府也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工作部署得到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把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纳入“十二五”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将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要及时研究,给予专项保障。探索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分级负责、市场化运作与社会有偿承担的投入机制,严格防控体系建设的准入审查、监管,多途径解决建设经费问题。要积极争取上级机关支持,探索创新公安警务机制,合理解决公安编制不足的问题,逐步使原特区外警力配置达到原特区内平均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治安管理实际,调整派出所布局,优化治安管理力量的配置;进一步理顺全市公安派出所管理架构,根据人员规模、治安任务等实际情况,创造条件,逐步将派出所主要领导高配为副处级,形成合理、有序、统一的管理体制。
(三)制定完善法规规章。我市城市发展快,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法律法规往往滞后于现实管理,要根据经济特区扩大及当前社会治安管理实际,加强社会管理的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完善,运用特区立法权,积极创新特区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树立严管理念,大胆探索创新,及时填补管理空白,弥补执法“短板”。
(四)强化舆论宣传。围绕治安防范主题,建立社会公益广告发布机制,提高公益宣传的比重和实效,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大力宣传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深入宣传推进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提高全社会对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的认同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配合推进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