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重点区域整治。建立重点治安地区挂牌督办整治、验收达标摘牌、动态监控评估治安状况等制度,集中整治“城中村”、“同乡村”、“同业村”,市际区际接壤地、贸易物流集中地等治安重点区域,总结提炼不同地区的整治模式,做到整治一片、巩固一片、好转一片。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强力推进原经济特区外的“禁摩”工作,建立查处假(套)牌、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黑名单”制度,推进“城中村”消防整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消防管理问题。
(四)严管重点行业。完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分级管理制度,优化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典当业、二手手机市场及修理业、旧货交易业、废旧金属收购业等行业的经营行为,落实管控措施,堵住销赃渠道。严格对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枪支弹药的管理,加强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储存、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的清理取缔力度,对 “旅业出租屋”、“网络出租屋”等违规经营场所,符合纳管条件的要加强管控;不符合纳管条件的,要用足法律、行政等手段,依法予以取缔。
六、坚持分类指导,积极主动应对,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管理水平
(一)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和扶持引导。推动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积极为社会力量创办公益性组织创造条件,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坚持培育扶持和监督管理并重,通过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规范行业发展、提高行业自律、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健全分类管理制度,服务合法、打击非法,将社会组织管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加强虚拟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加快网络警务室、网警便民室、网上警务室和网上报警岗亭等网络管理实体建设,充实网络警察队伍,建立常态化管理服务机制。不断拓展网上便民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网民的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和打击,严厉惩处网上造谣中伤、散布有害信息、黑客攻击、煽动闹事等危害社会稳定行为,增强网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网民理性健康使用网络。充分重视网络舆情信息,发挥其加强和改善社会治安管理的正面作用。进一步完善网络业务管理政策,明确电信运营企业、网吧、网站论坛开设者、网络使用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落实“实名制”管理,加强对手机和互联网非法信息的监管,从源头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