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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的若干意见


  (三)推进重点区域整治。建立重点治安地区挂牌督办整治、验收达标摘牌、动态监控评估治安状况等制度,集中整治“城中村”、“同乡村”、“同业村”,市际区际接壤地、贸易物流集中地等治安重点区域,总结提炼不同地区的整治模式,做到整治一片、巩固一片、好转一片。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强力推进原经济特区外的“禁摩”工作,建立查处假(套)牌、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黑名单”制度,推进“城中村”消防整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消防管理问题。

  (四)严管重点行业。完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分级管理制度,优化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典当业、二手手机市场及修理业、旧货交易业、废旧金属收购业等行业的经营行为,落实管控措施,堵住销赃渠道。严格对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枪支弹药的管理,加强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储存、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的清理取缔力度,对 “旅业出租屋”、“网络出租屋”等违规经营场所,符合纳管条件的要加强管控;不符合纳管条件的,要用足法律、行政等手段,依法予以取缔。

  六、坚持分类指导,积极主动应对,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管理水平

  (一)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和扶持引导。推动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积极为社会力量创办公益性组织创造条件,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坚持培育扶持和监督管理并重,通过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规范行业发展、提高行业自律、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健全分类管理制度,服务合法、打击非法,将社会组织管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加强虚拟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加快网络警务室、网警便民室、网上警务室和网上报警岗亭等网络管理实体建设,充实网络警察队伍,建立常态化管理服务机制。不断拓展网上便民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网民的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和打击,严厉惩处网上造谣中伤、散布有害信息、黑客攻击、煽动闹事等危害社会稳定行为,增强网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网民理性健康使用网络。充分重视网络舆情信息,发挥其加强和改善社会治安管理的正面作用。进一步完善网络业务管理政策,明确电信运营企业、网吧、网站论坛开设者、网络使用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落实“实名制”管理,加强对手机和互联网非法信息的监管,从源头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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