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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


  七、加大投入强化治理,实现环境保护一体化

  (二十八)强力推进污染减排。

  1.深挖减排潜力。将“十二五”污染减排工程,优先安排在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等原经济特区外地区,并纳入治污保洁工程重点考核,列入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确保项目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排污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对传统产业实施生态化改造。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动态调节机制。(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各区参加)

  2.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2010年底前完成“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总量控制及减排规划研究。开展全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技术改造。全面实施发电机组油改气工作,积极推进已有电厂低氮燃烧器改造和烟气脱氮脱硝工程。2011年底前完成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等地区重污染锅炉的淘汰或改造工作。继续推进机动车燃油和排放标准升级。2011年全面推广使用国Ⅳ油,并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强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各区参加)

  3.促进重金属污染减排。贯彻实施《深圳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专项排查,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影响后评估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5年完成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各区参加)

  (二十九)综合治理河流污染。结合旧工业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推进深圳河、观澜河、茅洲河、龙岗河、坪山河等五条河流综合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拓展流域发展空间。推进“五河”流域截污管网建设,在深圳河流域开展清源行动,完善市政排水管网,2012年形成较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系统;在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和坪山河流域抓紧建设污水干管和配套支管。(市水务局负责,各区参加)

  (三十)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力争2012年底前分批完成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1473个排污口的处置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重民生、保水缸”专项行动。按照“拆违保水、绿化养水、铁线护水”的要求,彻底清拆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及时复绿清拆地块,防止回潮;加大水库巡查力度和风险源排查,开展全市水源保护区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整治,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市水务局、规划国土委等部门及各区参加)

  八、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三十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1.加快教育设施建设。适应经济特区扩大后的新形势,合理调整教育资源布局,加大优势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继续扩大原经济特区外地区公办学校办学规模,弥补欠发达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基础设施投资欠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教育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实现一体化。2010年要完成宝安中学高中部、第五高级中学(观澜)和西乡高级中学3所普通高中建设,投入使用。推进原经济特区外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加快建设深圳市第九高级中学、宝安中心区高级中学、横岗高级中学、龙岗区高级中学等8所普通高中,到2012年底,实现原经济特区外地区千人总体学位数达90座,使学位紧张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普及从小学到高中阶段12年教育。(市教育局负责,各区参加)

  2.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优化全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建立统一的全市教育资源配置标准,逐步缩小市、区(含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等教育资源配置方面的差异。2012年底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日常运行费用,实现统一的生均拨款制度。(市教育局负责,各区参加)

  3.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采取政府资助、购买学位、减轻负担等多种方式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扶持奖励民办学校上等级、支持教师培训和课程改革,促进公、民办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负责,各区参加)

  4.促进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2010~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百校扶百校”行动,组织101所优质学校,对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的101所中小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一对一”帮扶,发挥名优学校的资源优势和带动作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原经济特区外学校办学水平和全市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加快推进光明和坪山新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深圳教育城域网,实施学校“班班通”工程。建立优质课程资源中心,推进全市教育资源的科学整合和优化配置。(市教育局负责,各区参加)

  (三十二)加快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加快原经济特区外地区重大卫生建设项目推进步伐,2012年前,重点建设新安医院、宝荷医院、新明医院和聚龙医院,同时在办医场地、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医保联网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民办医疗机构发展,形成多元办医的良好格局,培育发展2、3家在国内居领先水平的民营医院。支持各区人民医院创建成为三级甲等医院,街道医院创建成为二级甲等医院。加快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社康中心内涵建设任务。推动各城市功能组团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联网运营。完善医院与社康中心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社区首诊。推进“居民健康卡”工程、数字化医院建设、远程诊疗服务,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效率。到2012年,实现原经济特区外地区每千人口病床数从1.8张增加到2.5张。(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各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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